- [ 索引号 ] 11500229750082850H/2021-00523
- [ 发文字号 ] 城财发〔2021〕526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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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综〔2021〕4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1.《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综〔2021〕44号)
2.《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72号)
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
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综〔2012〕94
号)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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