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1次主任会议
6月1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1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审议县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滕远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善珍、刘正权、李应国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国进列席会议。
会上,县农业农村委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报告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情况;参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了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项目建设型等经营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蓬勃发展,有效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集体经济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以及在我国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坚持群众自愿自主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村为单位,以农民为主体,实现社员自管、自治、自律,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要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提升村集体经营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三资”的清理、登记、管理,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以开发集体资源为依托,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式,更多用于公益事业,形成资金积累与滚动发展良性循环机制。要强化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坚持“一乡一品”“一村一策”,因村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要切实防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村级债务化解机制,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抗风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 罗明 陈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