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 建设“三和三美”乡村
乡村发展好不好,基层治理是关键。近日,记者从县委政法委获悉,《重庆政法工作简报(第84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刊>》刊载了我县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亮点做法。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部署,坚持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让过去的穷村、差村、后进村,变成了现在的家庭和睦、邻里和气、干群和谐,生态环境美、人居生活美、乡风文明美的“三和三美”示范乡村,成功探索出乡村治理的“沿河模式”。
坚持党建引领 发挥支部堡垒作用
坚持组织引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一把手”,将村级各类人才纳入党组织培养,为乡村治理储备人才。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任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实施党建强基工程等,着力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
坚持思想引领。依托“党员驿站”“百姓讲习所”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进一步讲好党的故事、传播党的声音,把党恩教育搬进田间地头,让广大群众感党恩、知奋进。
坚持作风引领。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名村干部竭诚当好群众“服务员”“宣传员”,让群众利益诉求“有门”,干部全程服务“到家”,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戴、充分认可。其中,沿河乡联坪村被评为 A类先进党支部。
坚持自治强基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大力推行“院落长”。根据村民聚居情况将村划为若干院落,推选有奉献精神、号召力强、德高望重的人为“院落长”,牵头组织本院落相对集中住户的村民自治工作,院落设立卫生管理小组等队伍,定期开展院落评比、互帮互助等活动,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自发铲除“镇宅符”。加强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宣教活动,着力扭转村民在堂屋张贴“镇宅符”,祈求神灵改变贫穷落后命运的迷信思想,使越来越多的群众不但铲掉“镇宅符”,还自发修建起“党恩亭”,把“党的政策好,永远跟党走”等话语写在牌子上。
重拳整治“无事酒”。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对办酒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对拒不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及时教育管理,狠刹乡村“无事酒”成风的歪风,减轻了村民的“人情债”负担。
坚持法治护航 发挥法治约束作用
加强法治宣传。以“平安村”“法治村”创建为抓手,邀请专业法律宣讲队,开展“法律进村”“宪法入户”宣讲活动。通过法治橱窗、法治巡演、法治电影下乡等形式,打造“点单式”“订单式”的乡村“普法范本”,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贴近生活。
加强法律服务。围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保障”等工作,建立“村法治联络员”“一户一法律明白人”制度,充分发挥驻村干部、院落长、网格员等作用,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院”。
强化法治思维。结合“七五”普法,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法律大讲堂”等活动,增强村民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积极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坚持德治聚魂 发挥道德教化作用
以评立德。成立村道德评议会,制定村民行为“正负面清单”,量化考核村民道德行为,建立村民信用档案。大力评选表彰好儿媳、好邻居等各类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通过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营造崇德向善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
以文养德。鼓励群众继承发扬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营造浓厚的“亮家风、比传承、思奋进”的家庭氛围。加强移风易俗,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过节等文明行为教育引导,打造院落文化、家庭文化,通过党恩亭、家风亭等文化岗亭,夯实乡风文明。
以规促德。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引导作用,制成牌匾统一上墙,让群众对“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要干什么、不干什么”一目了然。立足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完善水、电、路、讯、环境等管护制度,通过“行动变积分、积分变商品”,褒扬先进、惩戒后进,引导群众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各乡镇(街道)还有不少亮点和创新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善于推广借鉴,创造更多拿得出、叫得响、堪学习、能推广的品牌。
(记者 王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