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城口县委、县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城口县万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情况下,2022年10月违法在坪坝镇建设砂石分选项目,洗砂废水直排坪坝河。 | ||
整改情况 |
一是县林业局于2023年10月对万葆园林公司下达《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设施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二是县经济信息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坪坝镇政府督促指导企业于2024年3月初完成了砂石分选项目设施设备拆除及剩余砂石清运工作。三是责成万葆园林公司按照要求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于2024年3月中旬对违法占用土地实施专业化的生态修复。10月底,整改工作专班对新一轮生态修复情况开展了综合验收,经验收认定万葆园林砂石加工厂环保问题已整改到位。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级核查组于2024年11月20日开展现场验收,同意销号。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7783981024 电子邮箱:ckxdcfzk@163.com |
备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