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城口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防雹、增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限度的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4年4月1日—10月1日;
二、作业设备:火箭;
三、作业地点:葛城街道航空茶厂、坪坝镇木瓜口、岚天乡岚天门、咸宜镇大香炉;
四、作业范围:以本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圆形区域内;
五、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若发现未燃烧的火箭弹或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城口县气象局报告,严禁自行拣拾、拆卸和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联系单位:城口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23-59221169
特此公告
城口县气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