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冷水鱼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拟实施情况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45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71号)等文件,经业主自愿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将冷水鱼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拟实施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8月24日。
联 系 人:吕小华,联系电话:023-59227663。
地址: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土城办公楼畜牧中心(一)。
附件:冷水鱼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拟实施情况公示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冷水鱼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拟实施情况公示表 |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 名称 |
项目拟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拟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建设进度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重庆市城口县蓼子乡明安村虹鳟鱼生态养殖基地 |
重庆市鲲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85 |
50 |
城口县蓼子乡明安村 |
新建标准化冷水鱼流水池10口、2000m²。 |
财政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其中补助鲲池农业公司35万元用于建设冷水鱼流水池10口、2000m²,每平米补助175元,另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入股到鲲池农业公司。 |
2021年8月,项目申报、评审和拟定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8-11月,项目建设;2021年12月,项目验收、兑现补助资金和完善档案资料。 |
根据鲲池农业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养殖池推算,虹鳟养殖按2021年销售价,每亩商品鱼可产生15万销售收入。年经营收入50-60万元,该项目养殖面积,可吸纳村务工社员2人长期就业,年收入3万元/人,4人间歇性就业,年收入1000元/人,计4000元。村集体持股的资金入股到鲲池农业公司每年按照5%固定分红7500元,流转土地费用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