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安全‘你点(送)我检’”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全面直接了解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感知和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风险防范重点,科学引导消费,探索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助力城口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安全‘你点(送)我检’”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为抓好全县“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工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结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健康影响程度,共梳理出8个重点食品大类,并邀请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四分院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在检测范围内,针对群众送达的符合检测条件的食品或者由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定场所指定样品开展快检,公布检测结果。
二、检测范围
序号 |
食品大类 |
食品亚类 |
食品细类 |
检测指标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新鲜水果 |
有机磷类农残、氨基甲酸酯类农残 |
生鲜肉 |
畜禽内脏 |
甲醛、亚硝酸盐、 | ||
畜禽肉 |
二氧化硫、挥发性盐基氮、 | |||
蔬菜 |
新鲜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 |
有机磷类农残、氨基甲酸酯类农残 | ||
水产品 |
水发产品软体动物 |
甲醛 | ||
预制动物性水产品 |
甲醛、挥发性盐基氮、 | |||
2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 |
二氧化硫 |
3 |
蛋制品 |
蛋制品 |
再制蛋 |
亚硝酸盐、铅 |
4 |
豆制品 |
豆制品 |
发酵性豆制品 |
有机磷类农残 |
非发酵性豆制品 |
二氧化硫 | |||
5 |
肉制品 |
熟肉制品 |
发酵肉制品 |
亚硝酸盐 |
酱卤肉制品 |
甲醛、山梨酸、亚硝酸盐 | |||
熏烧烤肉制品 |
甲醛、山梨酸、亚硝酸盐 | |||
预制肉制品 |
调理肉制品 |
铅 | ||
腌腊肉制品 |
甲醛 | |||
6 |
蔬菜制品 |
蔬菜制品 |
酱腌菜 |
亚硝酸盐、二氧化硫 |
食用菌制品 |
甲醛、二氧化硫、铅 | |||
蔬菜干制品 |
二氧化硫、甲醛 | |||
7 |
水产制品 |
水产制品 |
风味鱼制品 |
亚硝酸盐 |
干制水产品 |
甲醛、二氧化硫 | |||
水产深加工品 |
甲醛 | |||
盐渍水产品 |
甲醛 | |||
8 |
水果制品 |
水果制品 |
蜜饯、果酱 |
山梨酸钾 |
水果干制品 |
二氧化硫、有机磷类农残、氨基甲酸酯类农残 |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四、活动地点
葛城街道北大街原法院院坝。
五、活动安排
(一)信息登记:群众基本信息登记、样品信息登记。
(二)你送我检:快检工作人员针对群众送达的符合检测条件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公布检测结果。
(三)你点我检:由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定场所指定样品开展快检,公布检测结果。
(四)核查处置:辖区市场监管所结合不合格样品情况及时开展核查处置。
望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共同撑起食品安全“防护网”。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