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6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207号)和《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委办发〔2020〕2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城口县开红淡水鱼养殖场必须在2021年12月之前,完成3万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任务。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和县委大巴山(城口)农业园区工委2021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给予适当补助。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
联 系 人:余传音
联系电话:023-59227663
联系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城口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建设内容 |
进度安排 |
投资标准 |
1 |
2021年城口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
城口县开红淡水鱼养殖场 |
按照池塘底部坡度为0.2~7%,改造池塘面积1350平方米;13口池塘按照底排污口与竖井内出污口(竖井接口)1~2%的坡度安装排污管;修2口排污出口竖井;按照养殖面积的0.1~0.5%修建7平方米三级固液分离池,固液分离池长宽深比为6.5:3.3:1(可按具体情况调整);需要配置浮床等相关设施设备,完善治理后的相关标示标牌。 |
2021年3月-4月,拟定补助方案,并启动治理工作;4月-10月,完成治理任务;11月-12月,完成档案资料和问题销号,兑现补助资金。 |
总共需要资金7万元。其中补助资金3.5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