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城口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截止2020年10月,我局已完成市级环保督察整改,现将完成的整改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2日。
二、公示要求
1.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2.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三、受理单位及电话
单位:城口县水利局,电话59222592。
特此公示
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市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细化措施 |
工作完成情况 |
整改成效 |
1 |
小水电生态基流改造不彻底,全县尚有双河、高楠、丰田、渭河4家水电站未设立泄放设施。 |
加强双河、高楠、丰田和渭河4家水电站日常监管,督促各业主设立泄放设施,按照核定的生态流量值泄放生态流量。 |
经过现场查看,4座水电站都已设立泄放设施,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控设备,按照核定的生态流量值泄放生态流量。 |
已完成 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