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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水利局关于重庆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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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城口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项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截止2020年10月,我局已完成市级环保督察整改,现将完成的整改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2日。

     二、公示要求

     1.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2.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三、受理单位及电话

     单位:城口县水利局,电话59222592。

     特此公示


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市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整改问题

整改细化措施

工作完成情况

整改成效

1

小水电生态基流改造不彻底,全县尚有双河、高楠、丰田、渭河4家水电站未设立泄放设施。

加强双河、高楠、丰田和渭河4家水电站日常监管,督促各业主设立泄放设施,按照核定的生态流量值泄放生态流量。

经过现场查看,4座水电站都已设立泄放设施,安装了生态流量监控设备,按照核定的生态流量值泄放生态流量。

已完成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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