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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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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推动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采购与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与收费等内容,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891条。二是公开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25个试点领域,编制并公开《城口县县、乡镇(街道)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解读信息,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组织县行政机关学习《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2020年全县政府系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2件,均依法按期答复。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印发了《城口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城口县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城口县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77件,其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截至2020年底,全县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73件,均按要求予以公开。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制定《城口县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政府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秘密关。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一是完成集约化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开设了乡镇(街道)、部门子网站共51个,推进政府网站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分类开展清理整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政务新媒体共4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2个、政务微博4个、其他平台4个。三是发挥市长信箱、县长信箱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开信箱管理办法》,妥善处理了一批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受理群众来信255件,实现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答复办结率100%。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按照要求明确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分别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一对一”工作指导常态化,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每季度对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依法治县考核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7

77

1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8

+302

88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86

+161

5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6

+171

353

行政强制

138

+1

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5

3930.399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不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理解不够。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法律属性强,业务水平要求高,系统培训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对学习不够主动、理解不深。三是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不够规范。少数行政机关的网站和新媒体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原创内容少、转发内容较多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依法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配置链接互联网电脑、电子显示屏等政府信息查阅设备。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将组织召开培训会、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法治意识和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四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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