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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11623327X/2023-00099 [ 发文字号 ]城府督〔2023〕59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 成文日期 ]2023-11-28 [ 发布日期 ]2023-12-06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城口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城口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

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城府督〔20235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城府办发〔2021134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三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共检查政府网站51个(25个乡镇街道、26个县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18个,检查比例100%。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深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务公开成效不断显现、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政民互动渠道更加畅通。县政府网站建成上线“便民数字地图”,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机构、政务服务中心、公办卫生和教育机构、文化旅游景区等有关信息进行标注展示,实现服务站点位置一键导航。针对个人和企业重点服务事项,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上线一站式场景服务网页,极大提高了个人及企业办事效率和便捷度。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等单位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专栏规范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仍不够重视,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日常巡网不到位、更新不及时二是互动回应较差。个别单位政府系统公开信箱信件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三是政务新媒体未履行报备手续。个别单位未履行政务新媒体“先备案审批再开办”工作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容保障机制,切实做好各栏目的内容更新、运维管理和日常核查等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要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开展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

(二)进一步做好解读回应。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起草部门要做好政策性文件文字解读、图文解读、音视频解读工作,并同步梳理高频问答纳入政策咨询问答库。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应随时关注在线留言,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政府系统公开信箱信件要按规定时限及时、规范答复。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要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16号)要求,持续推动政务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31128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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