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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22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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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22次常务会

黄宗林主持

6月1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宗林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针对“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市政府副市长陆克华针对“近期多起溺水事件和交通事故(包括水上交通)”的批示精神,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以下简称《规定》《意见》《建议》),审议《县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送审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县政府领导陈光辉、滕兴中、伍咏梅、夏朝华、张国进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和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抓好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要持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聚焦液化燃气油气运输、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对大型商业和集贸市场、餐饮用户等重点用气场所监督检查力度,查漏洞、补短板、促整改,做到无盲区、无缝隙、无空白点,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火灾、旅游、食品药品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上精准发力,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地灾防治、森林防火、学生暑期安全等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领域风险防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地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能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会议强调,《规定》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的重大举措,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内容要义,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相关要求,促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把统计数据质量,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做到应统尽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城口情况。

会议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担负着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抓实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既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考验,也是对领导干部能力本领、工作作风的考验。要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用铁的标准抓安全生产,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精准施策、齐抓共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持续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张竞一 吴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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