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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21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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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121次常务会议

黄宗林主持

  

6月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宗林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传达全市防大汛抗大旱“双线作战”工作部署会议和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听取县应急局关于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关于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送审稿)》《城口县县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送审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县政府领导陈光辉、滕兴中、伍咏梅、夏朝华、吴鹏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防汛防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抓实抓细抓紧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要加强对雨情、水情、汛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对各类水库、山体、重要堤防的巡查除险,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物资人员储备,优化应急预案,毫不松懈抓好防大汛抗大旱各项防御工作,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链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百日行动的基本要求和行动规范,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要盯紧防汛、地灾防治、消防、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建设施工、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围绕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紧盯问题隐患开展大整治,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开展大执法,切实防止事故灾害的发生。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城口县县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送审稿)》,进一步厘清了县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做到职责具体、清晰、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形成了具有城口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将进一步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有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协同共治体系建设。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事项。

  

(记者 张竞一 李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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