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县卫生健康委

孕妇如何办理建档?

  • 日期:2023-03-27
  • 分享到 :

答:根据《重庆市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版)》要求,孕产妇可享受建档(居民健康档案)及建册(母子健康手册)服务。孕妇建册遵循自愿原则,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于孕13周前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选择产检的医院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手册包括孕妇基本信息、孕检时间、孕育健康保健知识等信息),同时要在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孕妇在完成建档和建册后,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在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对孕妇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产妇出院后1周内,会提供一次家庭访视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新版)内测的公告
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正在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内测期间,网站部分栏目还在不断调整、完善中,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新版网站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网站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进行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23-592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