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划分调整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划不断调整,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发生了明显变化,2018年印发的《城口县声功能区划方案》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42号)文件要求,需对我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调整。
问:《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划分调整范围是什么?
答:划分调整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含工业园区)。其中城市规划区范围结合《重庆市城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的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域及用地现状确定,10个建制镇包括高燕镇、巴山镇、坪坝镇、修齐镇、庙坝镇、明通镇、高观镇、高楠镇、咸宜镇、东安镇,其中巴山镇、坪坝镇、庙坝镇、高燕镇均涉及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包括巴山组团、坪坝农副食品中小企业集聚区、庙坝组团、高燕组团,乡村区域不在此次划定范围之内。
问:《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城口县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出27个区划单元,划分总面积13.355平方公里,4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单独进行编号、不计算交通干线本身面积。
(1)城市规划区:城区共划分13个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7.160平方公里。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面积1.139平方公里、面积占比15.91%;2类声环境功能区8个、面积5.060平方公里、面积占比70.67%;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面积0.200平方公里、面积占比2.79%;4类声环境功能区0.761平方公里、面积占比10.63%,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0.616平方公里、面积占比8.60%,4b类声环境功能区0.145平方公里、面积占比2.03%。
(2)建制镇(含工业园区):镇区共划分14个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6.195平方公里。2类声环境功能区10个、面积3.098平方公里、面积占比50.01%;3类声环境功能区4个、面积3.084平方公里、面积占比49.78%;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0.013平方公里、面积占比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