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县市场监管局

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如何办理?

日期: 2022-03-08
字体:

一、备案。按照《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食药监201723)文件要求,家宴经营者从事家宴服务经营活动,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向常住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表》;(二)营业执照或者备案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四)家宴经营者如拥有自有设施设备的,应当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二、审核与培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在作出审核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家宴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备案卡。


违法和不良
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