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补助受益对象。为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每期1500元)。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三)申报程序。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中高职资助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学生本人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3.市外、县外就读学生还需提供就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报告)。以上资料经村委会初审并将村级审核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级公示5天后,交由乡镇统一汇总审核报县教委、县乡村振兴局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并在城口县人民政府官网、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