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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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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在现行制度下,享受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的必备条件是具有本县户籍。

1.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要符合相关规定(比如,拥有机动车辆、拥有商业门面或店铺、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等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低保标准12倍的……这些都视为财产超标,不符合规定);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比如,三年内购房或建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或义务教育阶段选择缴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以上学费的学校就读等。这些都视为消费支出超标,不符合规定)。

2.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了,但是家庭因学因病支出大,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吗?

在家庭财产和家庭消费支出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前提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因为患重特大疾病、慢性病或长期瘫痪在床需专人护理、子女在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本科、专科)就学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长期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庭收入在短期内(一般情况下以半年时间进行界定)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其具体核算认定方法是:申请前6个月内家庭总收入扣减同期维持治疗自负医疗费用、基本护理费(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或学费后(学费按学期计算),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可以享受低保保障。


政策原文: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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