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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推进“三权分置”中,如何理解放活经营权?

  • 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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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放活经营权,就是赋予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可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通过拓展经营权权能,进一步落实农民经营自主权,切实盘活集体林资源,增加林业经营经济收益,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改革红利。此外,当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林木轮伐期,林地经营权合同终止时,鼓励林地受让方以公允价格受让林木所有权,有利于保障林地经营权人权益,维持林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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