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申请主体在渝快办上填写信息,提交资料;
2.采伐系统受理;
3.采伐系统审核;
4.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制证。
二、需要的材料
1.申请表(附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权属证明材料(林权证或其他材料);
3.采伐设计(根据技术规程要求来);
4.涉及征占用林地的,还需提供使用林地许可审核同意书;如果是告知承诺,还需提供承诺书。
说明:涉及砍伐量在15立方米以下且不属于自保区的乡镇(葛城、复兴、修齐、治平、高燕、坪坝、沿河、庙坝、双河、明通、周溪、鸡鸣、巴山)由乡镇林业办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