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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日期:2024-09-29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补助到校)

对象:在校用午餐义教学生(城区除外)

标准:约500元/生·期

2.生活费补助

对象:

监测户学生、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优抚对象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

1.非寄宿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营改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含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5元),县财政以小学312.5元/生·期、初中375元/生·期补助到校,超出学校收费标准“5+X”部分,原则发放给学生;非营改学校以小学600元/生·期、初中700元/生·期补助到校。生活补助调标政策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2.非寄宿其他困难学生(除脱贫户家庭学生)以小学312.5元/生·期、初中375元/生·期发放给学生。生活补助调标政策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3.寄宿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小学625元/生·期、初中750元/生·期发放给学生。生活补助调标政策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城口县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

单位:元/生·期

资助阶段

资助对象

补助项目及标准

营养改善计划

免保

教费

生活费补助

助学金

免费提供   教科书

住宿费补助

免  学  费

合计

备注

小学

在校用午餐学生

500

500

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补助到校,每生每期约500元,城区学校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小学寄宿困难学生从2024年春季开始由500元/生·期调至625元/生·期;非寄宿脱贫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由200元/生·期调至312.5元/生·期,非寄宿其他困难学生由250元/生·期调至312.5元/生·期。

寄宿困难学生

625

625

非寄宿困难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312.5

312.5

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600

600

初中

在校用午餐学生

500

500

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补助到校,每生每期约500元,城区学校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初中寄宿困难学生从2024年春季开始由625元/生·期调至750元/生·期,非寄宿脱贫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由300元/生·期调至375元/生·期,非寄宿其他困难学生由312.5元/生·期调至375元/生·期。

寄宿困难学生

750

750

非寄宿困难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375

375

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700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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