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办法
(一)幼升小
1.城区小学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具体分为三类:户籍类、政策安置类、随迁子女类。
(1)户籍类。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政策性安排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烈士、因公殉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外聘专家、移民、正常工作调动的工作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随迁子女入学
我县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和有住所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分为A、B、C三种类型。
A类:购房户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购买房屋并备案登记,且持有有效《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居住证》。
B类:经商、办企业人员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公司、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持续经营,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居住证》。
C类:务工人员 截至入学当年报名截止时间,在流入地有合法工作或在流入地区居住,且持有有效《居住证》。
2.乡镇小学按户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应招尽招。
(二)小升初
1.城区初中招生,具体分为四类:直升类、户籍类、政策安置类、随迁子女类。
(1)直升类。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乡、北屏乡小学毕业生采用学生意愿加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2)户籍类。户籍在葛城街道、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乡、北屏乡而未在本辖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县教委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初中就读。
(3)政策性安置类、随迁子女类:与幼升小招生办法相同。
2.乡镇初中按户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应招尽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