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办理公路行政许可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书面申请(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公路外缘或者界桩距离、附上施工前现场标记图片)、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码复印件、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保证自行承担施工及完成后的安全管理责任、清洁卫生、施工完成后不低于原标准原样恢复、以后遇到涉路工程自行迁改,费用自理);
(2)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包括现场联系人、安全负责人姓名、电话,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
(3)涉及工程需要提供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提交施工方案请交通局规划建设科审查);
(4)涉路工程提供交巡警施工批复;
(5)长期开口事项需提供规划手续。
注:所提交材料都需要盖上申报单位鲜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