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服务券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使用和兑现的时效性有什么要求?科技型企业申领服务券需符合哪些条件?
使用范围:
服务券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检测,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县级项目申报认定,科技型企业入库、星创天地、专家大院等市级项目申报认定以及高企入库、高企复审、新型研发机构等国家级项目申报认定。具体范围和兑付条件可参阅《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科技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46号)文件中的附件1“城口县科技创新服务券兑付条件及限额”。
使用和兑现的时效性要求:
服务券有效期为1年,企业已领取服务券但未在有效期内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则服务券作废。若服务券作废总额超过当年领券总额50%,则该企业下一年度不能领取服务券。一年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券未使用部分额度,直接作废。
科技型企业申领服务券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无负面曝光严重影响营商环境情况;
(二)2019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环境保护、安全性生产事故发生;
(三)诚信经营,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