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落户城口县内成立时间未超过5年的科技型企业。
支持方式:公益参股,仅参股不控股、不追加投资、不参与被投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存续期间不增资,参股3年内不参与分红。
办理程序: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系统向市科技金融中心在线提出申请,并将相关证明资料和商业计划书、资金使用计划表等纸质材料送达种子基金运营管理机构。2.投资决策。种子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将手里的申请项目提交投决会审议。3.投资项目。种子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根据规定与投决会同意支持的科技型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并将种子基金投资额划转至被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