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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主要内容?

日期:2023-04-04

(一)现状与形势:城口县矿产资源丰富,全县已发现39种矿产90个矿产地,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锰、毒重石、煤勘查程度较高。上轮规划勘查有序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稳步发展、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初见成效。产业结构调整需立足“一区两群”功能定位,结合工业、农业、旅游业等发展规划,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构建“一区三组团”发展模式,提高矿业开发集中度及大中型矿山比例。务必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提高土地复垦率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为抓手,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到2025年,矿产资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基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发展格局,基本建成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展望2035年,全县矿产资源量明显增加,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政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明确鼓励、限制、禁止开采的矿种和区域,结合重庆市和城口县淘汰锰矿行业落后产能相关要求,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和退出机制。遵循城口县“生态立县、涵养发展、整体转型、同步小康”的发展战略,结合区域成矿条件,规划设置勘查开采区块,规划期内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2个,开采区块23个。提高优势矿产的精深加工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设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科学制定开采总量,规划期城口县大中型矿山数量应达到所有矿山数量的60%。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矿业权设置及投放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各类区域的管控要求。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转变资源消耗型发展模式,推进绿色开采开发,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到2025年,县内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年度修复任务,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推进。

(六)规划保障措施:强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刚性约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定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不得突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动态评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调整、修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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