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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解读

日期: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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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城府办发〔2024〕96号,以下简称《预案》)于2024年9月25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预案》修订背景

(一)适应灾害救助新形势的需要。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灾害救助工作的领导,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

(二)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的需要。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总体部署。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探索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为进一步适应重大灾害应对工作需要,确保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强化与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和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等灾种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健全与国家和市县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协同联动。

(三)适应灾害救助新机制的需要。国家修订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国家层面重特大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充实和完善,为做好省级预案与国家预案的衔接,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对县级层面重大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二、《预案》修订思路

(一)坚持“两个至上”。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灾害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受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明确建立健全县级救灾资金快速预拨机制,细化实化应急响应措施,切实提升灾害救助效能。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立足于防范因灾致贫返贫,丰富拓展灾害救助工作内涵,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坚持系统观念。《预案》修订突出信息共享、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提出了联动响应等工作机制,实现与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同时,按照最新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科学调整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程序和措施,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对市级层面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等运行机制,作了相应调整和完善。

(三)坚持改革创新。《预案》修订对灾害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作了认真分析,着眼推动救灾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启动条件维持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设定了降低启动条件的机制,优化启动程序,建立资金预拨和物资前置制度。同时,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推动救灾关口前移,提高救灾响应的主动性,提出经研判可能达到启动条件的,可先行启动响应。

三、《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一)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参照国家预案,统筹考虑各类灾害特点和灾害救助与各类灾种应对处置的关系,推动灾害救助工作关口前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响应。具体实践中,既考虑灾种响应启动情况,也考虑具体灾害损失。

(二)明确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统筹指导全县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切实提高“统”的综合性、权威性。同时加强工作调度,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等职责任务,构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联动配合、协同应对的运行机制。新增了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内容。

(三)修订灾情信息报告内容。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灾情信息等情况。明确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的情况,受灾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部门间数据不一致或定性存在争议的,联合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四、修订后《预案》包括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为九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县级、乡镇(街道)层面的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采取相关措施。

第四部分为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相关内容。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并明确每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

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冬春救助。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八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为附则。包含了部分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五个方面。

第九部分为附录。包括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值班电话,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值班电话, 应急救助物资仓储、救灾捐赠款物联系电话,县救灾物资台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架构图。


政策原文: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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