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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4-10-23

2024920日,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城口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城府办发〔20249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方案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特别强调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2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多部法律法规和政策纲要颁布实施,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重庆市城口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实施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保障能力。”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3个板

第一板块工作目标2023—2025年期间,进一步完善全县精神卫生体系稳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全精神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预计2025年,全县建设二级精神卫生中心1个,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1个,县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1个,县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1精神科编制床位≥200张,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率≥80%,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设置率达100%,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30%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3各乡镇(街道)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与辖区在册患者比达到1/80,每十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9‰、规范管理率≥95%、规律服药率≥90%,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免费提供率达到100%

第二板块主要任务包括“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实施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4大行动。具体包括加强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心理科)设置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加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等场所建设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强化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干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加强精神卫生数字化建设健全完善综合管理机制落实患者服务管理强化患者救治救助保障14个具体任务。

三板块是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结合平安城口建设和健康中国城口行动,持续巩固和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二)强化各项保障。一是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是落实政府对公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加强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四是县精神卫生中心通过二级精神卫生中心评定,按相应等级专科医院进行登记管理。(三)加强督促评价。一是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研究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对本行动计划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促评价,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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