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城口县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各方面和公众了解,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土特产”这3个字琢磨透,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形成一定规模,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决定实施千亿级生态特色产业培育等“四千行动”;六届市委常委会第7次、第8次会议要求,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研究制定政策举措;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升级打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五千亿级支柱产业集群。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3〕15号)文件,指导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城口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城口县推动民营经济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提出,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打造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二、起草的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农业农村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3〕15号)《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渝府发〔2023〕49号)文件精神,召集县级有关部门、部分龙头企业研讨,拟定《方案》初稿,形成后,再次召集县级有关部门座谈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有关县级部门意见,进一步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5个部分23条。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部分对标对表市级文件,明确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打造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提出到2027年实现如下目标:力争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建成坪坝镇农副食品加工园区和庙坝特色中药产业园,全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5亿元。
(二)主攻方向。做强做优主导产业,结合城口实际,把城口老腊肉、中药材、城口山地鸡、食用菌、干果和预制菜确定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的主要方向。
(三)重点任务。为确保2027年实现目标任务,一是实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行动,改造升级加工设施设备,持续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二是实施园区平台创建行动,实现加工产业的集聚发展,积极创建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创建5亿元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示范园区2个以上;三是实施农业产业强镇培育行动,以点带面推动加工业发展,培育打造3个综合产值5亿元以上的产业强镇;四是实施加工企业培育行动,壮大加工企业主体,重点打造20家重点企业、20家成长型企业,构建“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联动发展机制,共同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五是实施科技创新升级行动,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六是实施特色品牌培育行动,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价值,力争“一主两辅”主导产业各培育1-2个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七是实施区域协同发展行动,与毗邻地区共同推动加工产业发展,与九龙坡区共同组建协同招商专班,联手开展招商引资。
(四)保障措施。对标对表市级文件,从财税政策、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物流服务、开拓县外市场五个方面明确具体政策支持方向。县级财政每年统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业及冷链物流相关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全县中药材产业、城口老腊肉产业全产业链建设。强化“政银担”协同支持,加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鼓励盘活园区内已批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村三级物流体系,优化本地农产品原料“最先一公里”运输。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在重庆保税港区建设城口国贸精品展区,开拓东南亚出口市场。
(五)推进机制。对表对标市级文件,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企业服务、强化督查激励三个方面明确工作机制。要求成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县属部门年度督查激励工作措施。
在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方案》的同时,印发了《城口县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这两个文件相互配套,共同构成全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