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方案》背景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城口县“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城口县实际,编制《城口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建设范围及时间
建设范围为城口县行政管辖区域,幅员面积3289.09平方公里,涉及23个乡镇、2个街道。
建设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时限为2021-2025年。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全县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推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突破,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全面发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加快建设“三县一城一枢纽”,筑牢长江上游和大巴山重要生态屏障。
四、建设任务
《方案》围绕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和规划目标指标实现,提出了七大任务措施,细化落实了相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的主体责任。七大任务措施如下:
一是推进锰钡行业转型升级。包括全面完成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开展锰行业退出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锰钡矿渣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锰钡行业转型升级共4个方面。
二是深化工业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包括以“双碳”为引领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共2个方面。
三是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包括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零废弃”村庄建设试点共4个方面,
四是强化生活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包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固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大力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共5个方面。
五是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包括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共3个方面。
六是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包括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能力共2个方面。
七是健全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包括健全无废城市建设五大体系、强化无废城市区域合作交流、总结凝练无废城市特色亮点共3个方面。
五、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要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强化任务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的要求,把责任压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要强化考核评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调度督查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对相关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要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