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为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要求,县政府应每年更新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我们组织收集了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需向县政府申报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城府办发〔2021〕122号)所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行论证审核,并反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形成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议研究通过,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度城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目录的主要内容
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共6个,所涉事项关系到我县全局发展方向、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或者措施。
三、工作要求
该通知共提出4项工作要求。要求决策程序必须按法定环节进行,做出合法、科学决策;决策过程除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应当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决策程序进行把关审核,不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的不得安排提交县政府集体审议;要求决策目录的更改需履行相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