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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日期:2022-02-24

2022年2月21日,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口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城口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固根基、夯基础、扬优势、增动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关键时期。应急管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进一步筑牢全县安全发展基础、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主要目标

“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

大执法为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力防范一般事故。着力提升“防大灾、救大险、治大害”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灾害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严格控制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力争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不出现人员死亡,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增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形势。

三、《规划》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各行业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三个必须的要求,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大推动力。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和责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二)强化监管执法。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作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大力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促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三)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管理。务实开展风险常态研判,科学编制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形成一图一表一库。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加强自然灾害重点防范期村(社区)日巡查、乡镇(街道)周抽查、部门月检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

(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按照《城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标挂图作战任务清单,持续推进3个专题和11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争取到2022年底,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五)推进四大体系建设。按照全市部署,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行政管理、组织指挥、应急力量、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形成有机构干事、有人员干事、有条件干事、有能力干事、有规矩干事的新时代应急工作新格局。

(六)健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构建部门信息共享、预警发布和协同响应机制,提高事故灾害应急响应、协同联动和指挥决策效能。建立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用保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

(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地方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按照资源整合、军民融合、专常群结合的要求,加快构建完善县、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八)强化应急准备和值守。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日常应急值守;加强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假日和汛期等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做到应急响应到位、指挥调度到位、协调保障到位。

(九)加快重点工程建设。与市级对接,加快推进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信息平台、队伍建设、物资仓库、监测预警、装备设备等工程项目和设施的落地与建设。

三、《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

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建设投

资,对列入规划的应急管理重大工程项目予以支持。健全应急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实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风险共担机制。落实事故伤亡赔付制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补偿机制,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三)加强协调衔接。建立健全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强

化规划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作用,确保各级应急管理规划之间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统筹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等规划要充分考虑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考核评估。强化企业生产过程安全管理领导

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机制,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把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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