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内容,现就《通告》作如下解读:
一、依据
本《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城口县辖区内。
三、主要内容解读
《通告》主要内容分为禁火时间、禁火区域、禁止事项、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一)禁火时间
2022年3月9至2022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区、城镇园林风景带及距林地边缘距离100米区域内。
(三)禁止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禁火区,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玩火、吸烟、野炊、烧荒、烧烛化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用火、农事用火和生产性用火。
(四)法律责任
对拒不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有关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