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2022年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内容,现就《通告》作如下解读:
一、依据
本《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城口县辖区内。
三、发布原因
近期全市高温天气多地红色预警,我县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已达4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加之中元节即将到来,祭奠扫墓、燃放烟花爆竹、进山入林旅游等野外活动日渐频繁,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进入酷暑中最严峻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特发布本《通告》。
四、主要内容解读
《通告》主要内容分为防火期、防火区、禁止事项、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一)森林防火期
2022年7月1至2022年10月10日。
(二)森林防火区
全县所有林区、森林景区及距林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止事项
禁止林区吸烟、严禁烧荒、烧草、烧秸秆等、严禁上坟烧纸、严禁火把照明、严禁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包括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禁令规定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给予警告和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给予罚款,并责令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