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教委、各相关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2〕192号)、《城口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批复年初部门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3〕2 号)《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函》(城教函〔2023〕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61.0863万元从县教委调整下达给相关学校(详见附件,其中: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129.8679万元,贫困寄宿生补助231.2184万元)。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在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录入相关项目,同时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使用该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同时请加强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年终决算时,该资金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普通教育”,政府经济分类列报“50902助学金”。
附件: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安排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