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医疗保障补助、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2〕80号)、《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5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资金116万元、市级资金44万元,其中:县财政局(社保专户)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优抚对象补助36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116万元。同时追减城财发〔2022〕2号文件年初已下达你单位的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资金152万元,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实现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要求执行,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年终决算时,该资金功能分类列报“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 2080802伤残抚恤”、“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附件:2022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