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治平乡卫生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1〕157号)要求,经第138次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将2021年第三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400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170万元用于方舱CT等设备配置、中医院100万元用于中医医疗设备配置、治平乡卫生院130万元用于新院运行所需医疗设备设施添置)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你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同时,直达资金部分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及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附件: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