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单位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单位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六保”工作,履行“三保”支出责任,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县级财政的保障能力。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的通知》(渝财预〔2021〕29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现将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一),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附件明确的项目内容、预算额度执行预算,年终严格按照附件明确的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经济科目编报决算,同时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本次下达的预算中资金,请单位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台账,并将受益对象的实名制信息附件电子表及签章纸质件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联系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审核后传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涉及人员实名制信息填报《附件二》。
二、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受益对象的审核
把关,严防虚报冒领情况发生,严禁挤占挪用直达资金,抓紧抓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确保年内100%实现支出。
三、切实做好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资金的使用要全部接受跟踪审计,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支付及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月做好审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附件:1.城口县2021年部分单位预算资金下达明细表
2.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