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下达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 2021-11-08
字体:

县民政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社〔2021〕27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395万元下达你单位,同时,追减年初预算安排的2021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395万元,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实现支出,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年终决算时,该项资金列报功能科目“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经济科目“30305-生活补助”科目。同时,请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本次下达的预算中涉及到人到户的资金,请单位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台账,并将受益对象的实名制信息附件电子表及签章纸质件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联系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审核后传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

二、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受益对象的审核把关,严防虚报冒领情况发生,严禁挤占挪用直达资金,务必确保将直达资金用于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进度,抓紧抓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确保年内100%实现支出。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必须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受益对象,严禁将直达资金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严禁将直达资金拨付给平台公司。

三、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各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要立即拟定绩效目标并报财政联系科室审核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序时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后,立即开展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局联系科室提供绩效自评报告。

四、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各单位要规范直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项目类直达资金的收支必须在账务系统内设明细立辅助核算项,开展专账辅助核算,辅助核算专账必须有明确的直达资金标识。所有直达资金收支发生后,原则上须当日开展会计核算,确保财政大平台的支付记录、会计核算收支数据和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五、切实做好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资金的使用要全部接受跟踪审计,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支付及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月做好审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特此通知

六、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附件: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


违法和不良
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