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委、县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1〕41号)和《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划拨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第二批)的函》(城卫函〔2021〕82号)文件,经研究,现将2021年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6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8万元,市级资金133万元,县级资金120万元)下达各单位(详见附件),请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并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执行。
年终决算时,该资金支出功能分类列报“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附件2: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