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中央补助等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人民医院、庙坝中心卫生院、坪坝中心卫生院、明通中心卫生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学科研(含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0〕254号)、《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1〕40号)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安排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等资金的批复》(城府〔2021〕239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等资金90.5万元(市级资金10.5万元、中央资金80万元)(详见附件)。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同时,直达资金部分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及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附件1.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资金安排表
附件2.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资金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