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 补助结算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预算的通 知
县卫生健康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0〕261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第119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76万元直达资金下达你单位,其中:安排县卫生健康委26万元,用于解决2020年度乡镇隔离点费用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医疗废物专项处置;安排县疾控中心5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新冠疫苗接种点设施设备采购,38万元用于核酸检测试剂采购。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执行。
年终决算时,该资金支出功能分类列报“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央补助结算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