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和 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的
通 知
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1〕38号)和城口县卫生健康委《拨付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函》(城卫函〔2021〕43号)文件,现将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万元,市级资金19万元)下达各单位(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年终决算时,该资金支出功能分类列报“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时直达资金部分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受益对象的审核把关,严防虚报冒领情况发生,严禁挤占挪用直达资金,务必确保将直达资金用于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进度,抓紧抓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确保年内100%实现支出。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必须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受益对象,严禁将直达资金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严禁将直达资金拨付给平台公司。
二、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各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要立即拟定绩效目标并报财政联系科室审核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序时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后,立即开展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局联系科室提供绩效自评报告。
三、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各单位要规范直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项目类直达资金的收支必须在账务系统内设明细立辅助核算项,开展专账辅助核算,辅助核算专账必须有明确的直达资金标识。所有直达资金收支发生后,原则上须当日开展会计核算,确保财政大平台的支付记录、会计核算收支数据和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四、切实做好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资金的使用要全部接受跟踪审计,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支付及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月做好审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五、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附件1.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