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人民医院、修齐卫生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0〕23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0〕233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第119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直达资金264万元下达你单位(安排县人民医院244万元,用于检验实验室能力建设;安排修齐中心卫生院20万元,用于卫生院中医馆建设),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执行。
年终决算时,县人民医院支出功能分类列报“21002公立医院”、修齐卫生院“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601资本性支出”。
附件: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