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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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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

通  知

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渝财教〔2020〕53号)、《关于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渝财社〔2020〕45号)、《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报市财政局备案《特殊转移支付分配方案》情况,现将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预下达给你(详见附件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附件明确的项目内容、预算额度执行预算,年终严格按照附件明确的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经济科目编报决算,同时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本次下达的预算中涉及到人到户的资金,请单位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台账,并将受益对象的实名制信息附件电子表及签章纸质件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联系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审核后传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涉及人员实名制信息填报《附件二》,涉及企业的实名制信息填报《附件三》。

二、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受益对象的审核把关,严防虚报冒领情况发生,严禁挤占挪用直达资金,务必确保将直达资金用于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进度,抓紧抓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确保年内100%实现支出。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必须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受益对象,严禁将直达资金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严禁将直达资金拨付给平台公司。分受益对象的具体支付管理要求如下:一是涉及到离退休人员待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补助支出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支出,先由大平台拨付到社保专户,再从社保专户到个人。二是城乡低保补助、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特困人员救助(发放到个人部分)等支出,必须直接从大平台支付到个人。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保障经费,直接从财政大平台兑现给供养服务机构的集体账户。三是缓解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方面的支出,直接从大平台兑现到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是基础建设类支出。基础建设类支出,直接从大平台支付服务提供企业。

三、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各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要立即拟定绩效目标并报财政联系科室审核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序时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后,立即开展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局联系科室提供绩效自评报告。

四、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各单位要规范直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项目类直达资金的收支必须在账务系统内设明细立辅助核算项,开展专账辅助核算,辅助核算专账必须有明确的直达资金标识。所有直达资金收支发生后,原则上须当日开展会计核算,同步登记填报《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明细表》(附件4),确保财政大平台的支付记录、会计核算收支数据和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五、切实做好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资金的使用要全部接受跟踪审计,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支付及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月做好审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各单位必须于8~11月的每月13日12:00前报送《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明细表》(附件4)到县财政局联系科室,由业务科室审核后,由县财政局预算科统一报送县审计局。

六,切实加快待分配资金下达。请局属各科室要加快“直达资金”的分配细化,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强化“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扎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安全高效直达受益对象。

   特此通知

附件:1.城口县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预算明细表

2.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

3.企业补贴发放明细表

4.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付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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