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中医院,葛城中心卫生院: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疫情防控和基础设施建设,履行县级疫情防控责任。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3号)、《关于同意安排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专项资金的批复》(城府〔20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报市财政局《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备案情况》,现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下达给你(详见附件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附件明确的项目内容、预算额度执行预算,年终严格按照附件明确的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经济科目编报决算,同时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本次下达的预算,你单位在支付时,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台账,并将受益对象的实名制信息附件电子表及签章纸质件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联系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审核后传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涉及企业的实名制信息填报《附件二》。
二、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受益对象的审核把关,严防虚报冒领情况发生,严禁挤占挪用直达资金,务必确保将直达资金用于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进度,抓紧抓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确保年内100%实现支出。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必须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受益对象,严禁将直达资金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严禁将直达资金拨付给平台公司。
三、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各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要立即拟定绩效目标并报财政联系科室审核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序时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后,立即开展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局联系科室提供绩效自评报告。
四、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各单位要规范直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项目类直达资金的收支必须在账务系统内设明细立辅助核算项,开展专账辅助核算,辅助核算专账必须有明确的直达资金标识。所有直达资金收支发生后,原则上须当日开展会计核算,同步登记填报《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明细表》(附件三),确保财政大平台的支付记录、会计核算收支数据和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五、切实做好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资金的使用要全部接受跟踪审计,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支付及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月做好审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各单位必须于8~11月的每月13日12:00前报送《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明细表》(附件三)到县财政局联系科室,由业务科室审核后,由县财政局预算科统一报送县审计局。
六、切实加快待分配资金下达。请局属各科室要加快“直达资金”的分配细化,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强化“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扎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安全高效直达受益对象。
特此通知
附件:1.城口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预算(直达资金)明细表
2.企业补贴发放明细表
3.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付明细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