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工资预算 (直达资金部分)的通知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工资预算(直达资金部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六保”工作,履行县级“三保”支出兜底责任。根据《关于同意<城口县2019—2020年财政供养人员改革性补贴预算安排方案>的批复》(城府〔2020〕224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增量(直达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0号)精神,现将2019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工资11822万元(详见附件一)下达给各预算单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在7月底通过财政大平台直接兑现给受益对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以2020年年初预算编制系统人数为安排基数,按人均2.5万元为标准预安排资金2,917.50万元。
(二)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以2020年年初预算编制系统人数为安排基数(含工勤人员;不含全县各医院,全县各医院按人均1.2万元定额安排预算,另文下达),按人均2.5万元为标准预安排资金8,907.5万元,本次实际下达8904.5万元。
二、待遇兑现要求。各单位暂按《关于发放2018年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设立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工资参考线和提高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的通知》(城人社发〔2019〕337号)规定方式和程序,严格发放,确保所有待遇按时足额兑现,严禁截留、挪作他用。本次兑现方式为预发,每位职工的具体兑现额度应按县人社局审定后的额度执行,县财政将以县人社局审定的数据与算单位进行结算。
各单位要高度关注以下几类特殊人员的补贴兑现工作。一是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不应享受以上政策的人员本次不得预发。二是2019年中途参加工作或中途退休人员,应按实际工作月数预发相应的待遇。三是调出县外的工作人员。各单位应主动联系调入单位,如调入单位已经保障,我县不得重复预算。
三、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
(一)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本次下达的预算全部为到人到户的资金,请单位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台账,并将受益对象的实名制信息电子表及签章纸质件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联系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审核后传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本资金请填报《附件二》。
(二)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受益对象的审核把关,严防虚报冒领情况发生,严禁挤占挪用直达资金,务必确保将直达资金用于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进度,抓紧抓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确保年内100%实现支出。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必须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受益对象,严禁将直达资金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严禁将直达资金拨付给平台公司。分受益对象的具体支付管理要求如下:一是涉及到离退休人员待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补助支出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支出,先由大平台拨付到社保专户,再从社保专户到个人。二是城乡低保补助、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特困人员救助(发放到个人部分)等支出,必须直接从大平台支付到个人。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保障经费,直接从财政大平台兑现给供养服务机构的集体账户。三是缓解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方面的支出,直接从大平台兑现到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是基础建设类支出。基础建设类支出,直接从大平台支付服务提供企业。
(三)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各单位要规范直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项目类直达资金的收支必须在账务系统内设明细立辅助核算项,开展专账辅助核算,辅助核算专账必须有明确的直达资金标识。所有直达资金收支发生后,原则上须当日开展会计核算,同步登记填报《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明细表》(附件三),确保财政大平台的支付记录、会计核算收支数据和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四)切实做好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的使用全部要接受跟踪审计,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支付及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月做好审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各单位必须于7月28日、8~11月的每月15日前报送《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明细表》(附件三)到县财政局联系科室,由业务科室审核后,由县财政局预算科统一报送县审计局。
附件:1.城口县2019年第一批机关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
2.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
3.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付明细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