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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下半年增发补发及2021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第一次)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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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下半年新增补发及2021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第一次)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卫健委:

    为切实推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奖扶政策,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0〕224号)文件,结合你委提供的2021年全县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统计表(上半年),经研究,下达你委全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预算共计150.144万元(其中:2020年下半年新增补发0.816万元,2021年上半年149.328万元),请你单位严格政策标准,精准补助对象,于2021年3月底前兑现补助政策,确保政策足额兑现,享受对象应补尽补,预算年度内全额实现支出。严禁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同时,请你单位全部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享受对象的个人(单位)银行账户。

    年终决算时,该项资金列报功能科目“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经济科目“30209奖励金”科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本次下达的预算中涉及到人到户的资金,请单位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实名制台账,并将受益对象的实名制信息附件电子表及签章纸质件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联系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审核后传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涉及人员实名制信息填报(附件2),涉及企业的实名制信息填报(附件3)。

    二、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受益对象的审核把关,严防虚报冒领情况发生,严禁挤占挪用直达资金,务必确保将直达资金用于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进度,抓紧抓好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确保年内100%实现支出。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必须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受益对象,严禁将直达资金划拨到单位实有账户,严禁将直达资金拨付给平台公司。

    三、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各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要立即拟定绩效目标并报财政联系科室审核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序时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后,立即开展绩效自评,并向财政局联系科室提供绩效自评报告。

    四、切实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各单位要规范直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项目类直达资金的收支必须在账务系统内设明细立辅助核算项,开展专账辅助核算,辅助核算专账必须有明确的直达资金标识。所有直达资金收支发生后,原则上须当日开展会计核算,同步登记填报《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付明细表》(附件4),确保财政大平台的支付记录、会计核算收支数据和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五、切实做好跟踪审计配合工作。直达资金的使用要全部接受跟踪审计,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管理、支付及相关项目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月做好审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六、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1.城口县2021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统计表(上半年)

          2.到人到户资金发放明细表

          3.企业补贴发放明细表

          4.新增财政直达区县惠企利民资金收付明细表

          5.城口县2020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统计表(下半年新增补发)

       6.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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