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
(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0〕348号)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排 2021 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的批复》要求,结合城口县交通局《关于计划分配使用2021年交通专项资金的函》(城交通函〔2021〕14号)、《关于计划分配使用2021年交通专项资金的函》(城交通函〔2021〕18号)明确的项目内容,现将2021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2019.51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据实列报。
上述资金属参照直达资金管理的市级资金,请你们严格按照《市对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32号)和《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预〔2020〕73号)要求,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履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严禁以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违规支付财政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挥资金绩效,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对应的项目分解、细化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1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表
2. 2021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