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城府办发〔2023〕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城口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口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城口县“无废城市”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围绕“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县”,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筑牢长江上游和大巴山重要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口“无废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根据城口县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重点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之处,科学分析城口县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改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全民共建五大体系建设,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三、建设范围及时间
(一)建设范围
范围为城口县行政管辖区域,幅员面积3289.09平方公里,涉及23个乡镇、2个街道。
(二)建设时间
建设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时限为2021-2025年。
四、固体废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发展概况
1.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城口县,地处大巴山南麓,位于长江上游地区、重庆东北部。东与陕西省镇坪县、平利县毗邻,西与四川省宣汉县、万源市相交,南与重庆市开州区、巫溪县接壤,北与陕西岚皋县、紫阳县相连。全县幅员面积3289.08平方公里,下辖2个街道、10个镇、13个乡。城口县围绕“巴山原乡·生态城口”发展定位,坚持把农文旅融合发展作为推进生态产业发展的引领产业。
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2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2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9.9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3.0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2.2:17.9:59.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25亿元。
2.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城口县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蓝天行动,2020年,全县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9%,位居全市前茅。扎实开展碧水行动,全县水环境整体呈良好态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任河水寨子及前河土堡寨国控断面、任河青龙峡管护站及中河黄金口市控断面水质全年无超标项目,水质优良率100%;地表水劣V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比例为零。积极开展净土行动,完成73个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提升至 82.17%和90.19%。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区域噪声、交通干线噪声优于国家规定标准。
3.产业发展现状
山地特色效益农业稳步发展。探索发展现代山地特色生态农业,整合自然生态和民俗旅游资源,着力推进生态资源价值化,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实施“七大农业产业扶贫行动计划”,构建起“山上中药材、林下山地鸡,坡上核桃树、百花中蜂蜜,香菌巴掌田、杂粮鸡窝地,火炕老腊肉、冷水生态鱼”生态立体农业产业格局。绿色工业不断壮大。大力培育消费品工业、绿色建材产业,产业布局逐步从以锰钡为主导变成消费品(含中药材)加工、绿色建材、清洁能源和锰钡加工共同支撑发展格局。服务业提质增效。全县紧紧围绕“三基地一节点”总体定位,扎实推进秦巴地区重要商贸物流节点城市建设。2020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73亿元,完成“十三五”规划的106.2%。
4..矿产资源情况
城口县锰矿已探明资源量达8557.65万吨,为全国五大锰矿床之一。城口钡矿俗称巴山钡成矿带,主要分布在左岚乡、巴山镇、高楠镇境内,从上世纪七十年代205地质队发现巴山钡矿以来,累计探明资源储量10308.8万吨,位居亚洲之首。
(二)固体废物管理现状
1.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现状
2020年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7.3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0.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企业有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口县同英锰业有限公司等,主要产废行业为铁合金冶炼,均为锰加工企业。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企业有两家,分别为鑫城建材公司处理炉渣、矿渣和环保灰,君鑫旺建材厂处理锰矿磁选弃渣。
城口县属全国五大矿区之一,现有矿业权45宗,其中锰矿采矿权27宗,非煤锰矿业权18宗,已建成绿色矿山7家(其中涉锰矿4家)。城口县锰矿远景资源储量超3亿吨,已探明可开采量8557.65万吨,已出让资源量814.6万吨,核定生产能力72万吨/年。全县有电解锰生产企业1家,配备1个电解锰渣场;约有钡矿生产企业10家,60万方钡废渣处置场1座。
2.农业固体废物管理现状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城口县秸秆主要来源于玉米、薯类、油菜、大豆四种作物。2020年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为6.3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5.54万吨(其中肥料化利用4.4万吨,饲料化利用0.9万吨,燃料化利用0.2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7.8%。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城口县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分片区开展试点工作,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55个,交由四川科库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重庆云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方面。城口县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原则,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设施建设,设施配套率达到96.9%。2020年,畜禽粪污产生总量36.16万吨,利用量29.72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17%,主要利用方式为沼液还田、肥水还田、生产农家肥等。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方面。全县建立了“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与重庆详道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协议,乡镇(街道)废旧农膜回收实现了全覆盖。2020年,全区农膜使用量85.92吨,回收农膜81.28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4.59%。
3.生活领域固废管理现状
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城口县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施标准或细则,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城区19家物业小区已全覆盖,新交房小区和新交房的楼栋楼层不设桶,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正逐步实行“高层撤桶”。部分小区结合老旧小区结合改造,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完善投放点。城区主要街道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桶。对沿街商铺厨余垃圾定时定点进行收集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2020年,城口县生活垃圾清运量(不含餐厨垃圾)为4.05万吨,生活垃圾均由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口县暂无餐厨垃圾处置场,餐厨垃圾由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2020年,餐厨垃圾填埋量为1785.19吨;城口县配套有市政污泥处理站,由重庆三鑫环保标志有限公司运营,2020年,城口县市政污泥处理站污泥无害化处理量为1924.25吨,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城口县复兴板桥沟,设计容量为53万立方米,已填容量45万立方米,正在规划新建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建设地点为城口县高燕镇工业园区,设计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00吨/天,配套处理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
再生资源方面。城口县积极培养节约资源理念,落实垃圾分类措施,再生资源回收以个体回收为主。2020年,城口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8个,再生资源回收以个体回收为主,再生资源回收量约为21579吨。
4.建筑垃圾管理现状
绿色建筑方面。城口县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的要求,为切实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2020年完成建筑节能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13个,建筑节能面积55203.77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55203.77平方米。
建筑垃圾方面。城口县建筑垃圾处置方式主要为填埋,2020年,全县共有1座垃圾填埋场,为任家沟工程渣土填埋场,设计库容均为80万立方米。全县产生建筑垃圾10.9万立方米,均由任家沟工程渣土填埋场处置。
5.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根据调查结果,2020年全县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全县有7家城区医疗单位、23家乡镇卫生院,共计30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81.71吨,主要交由重庆诺天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森浩污染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均由重庆万商实业集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为100%。城区有汽修企业18家,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4.64吨,均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落实销号整改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1.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城口县锰行业发展经过多年发展,为县域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早期资源开采无序、生产方式粗放,导致行业污染问题突出,不符合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需开展锰行业产能退出工作。锰行业退出后,遗留固体废物处置难度较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难度大。锰矿矿山关闭退出后,现有的锰加工企业只能通过外购矿进行生产,全县以锰钡加工为主的资源型加工传统产业陷入困局。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建设处于初期阶段,部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及主动性较低,主动性和参与度不高,回收量较低,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活意识有待提升。
(3)城口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能力有待提升,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有待完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有待提升。各类废旧物资社区回收站点及再生资源台账有待完善。
(4)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等流转信息,存在底数不清、管理台账不完善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间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收集、数据报送、管理申报及监督等联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对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提供新要求,城口县作为全市与川东北的重要联结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
2.固废处理利用能力有待提高
(1)城口县无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均外运至邻近区县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尚未投入运行,转运过程存在较大的环境污染风险。
(2)城口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均由城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有待提升。
(3)城口县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多,处置需求大,大多采用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未进行分类分拣,对于具备回收条件的建筑垃圾,未进行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
五、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发挥城口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枢纽节点等重要区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到2025年,全县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推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突破,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全面发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区域联动不断加强、合作更加广泛深入,加快建设“三县一城一枢纽”,筑牢长江上游和大巴山重要生态屏障。
依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结合城口县实际,城口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涉及48个建设指标。其中,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指标13个、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指标12个、固体废物最终处置指标7个、保障能力指标12个、群众获得感指标3个、特色指标1个。
六、建设任务
(一)推进锰钡行业转型升级
1. 全面完成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落实《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渝锰整改办〔2021〕5号)要求,对全县锰行业企业开展分类评估,制定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奖补政策。强化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对不能满足开采、环保、安全、产能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的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含电解锰渣场)有序实施退出。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重庆泰正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电解锰渣场淘汰退出工作。
2. 开展锰行业退出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组织对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电解锰渣场退出过程中的空气污染、水质恶化、生态破坏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链条、全覆盖检查,彻底排查全县锰污染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成遗留地块污染整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常态化巡查检查,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完成生态系统修复,全面提升整改成效。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电解锰渣场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协同改善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2024年底前,完成27座锰矿矿山的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工作。
3. 加强锰钡矿渣资源化利用
加大与企业的合作力度,全力推进锰渣、钡渣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切实提升锰钡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鑫城建材、君鑫旺建材等企业,消纳使用锰、钡冶炼炉渣和锰、钡矿弃渣。深入谋划锰渣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建设锰行业历史遗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推动城口县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 。
4. 加快推进锰钡行业转型升级
利用现有硅锰合金企业的冶炼高炉,重点以国标硅锰合金、中低碳锰铁、金属硅等产品为方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铁合金产业将向着节省能源和劳动力、技术简单可靠、操作容易、投资省的技术方向发展,推进智能化生产与人工智能应用,打造科技型企业。引进有实力、有资源的企业,与当地现有硅锰合金企业进行整合,技改铁合金加工生产线,促进行业转型。
依托城口丰富的钡矿资源条件,重点以钡粉、石油加重剂等产品为主线,实施钡粉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结合,高起点布局钡新材料产能,推动钡产业转变发展模式,利用“飞地经济”[1]实现从初加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利用石油加重剂等项目实现低品位碳酸钡混生矿的综合利用和绿色开发。
(二)深化工业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以“双碳”为引领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推动全县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全面推行“生态+”“+生态”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加强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根据国家和市级产业准入规定,遵循“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严禁审批“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项目。以重庆城口工业园区为重点,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强化铁合金冶炼、水泥制品制造等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至2025年,创建绿色工厂5家,重庆城口工业园区建成绿色园区。
2. 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全面推动实施《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方案》,以高发钡矿绿色矿山整合建设项目为示范,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压实生产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新建矿山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在投产前建成绿色矿山,城口县宇龙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等13个已建矿山加快升级改造,大中型矿山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建成绿色矿山,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至2025年,力争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60%。
以前河、任河两大流域为重点,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以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区域内矿山为重点,加快煤矿损毁土地、露天采石场、煤矿采空区等恢复治理,开展煤矿山、建材和非金属矿山污染综合整治。至2025年,累计实施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治理修复及复垦面积约670亩。
(三)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1.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以城口老腊肉、城口山地鸡、食用菌、中药材等为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园,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乡镇围绕中蜂、茶叶、核桃、笋竹、冷水鱼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建设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引导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基地。积极培育特色业态,开发特色化、多元化产品,提升乡村特色产业的附加值,以加工流通延伸产业链,以信息技术打造供应链,以品牌建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加强特色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管理,壮大“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到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名牌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及特质农产品达到35个以上。
2.深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持续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加大对畜禽养殖单位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推进种养结合,加强对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的指导,推进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结合城口老腊肉产业提升行动计划,根据“以种定养、以养定种、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要求,完成100个生猪养殖场(户)粪污治理,建设1-2个农家肥生产加工厂。到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强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落实《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因地制宜推广使用0.01mm以上的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探索地膜使用量控制机制,推进减量替代。完善“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废弃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使用加厚地膜,探索地膜使用量控制机制,推进减量替代。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推广应用,实施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通过“群众收集、有偿回收、集中处理”的基本模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培训与监管力度,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以粮食作物重点产区、种植大户、种植企业以及大巴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以玉米、薯类、油菜、大豆秸秆为主要对象,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为重点利用方向,开展秸秆还田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广精准施肥,逐步推进全域化肥农药减禁工程,加大种植业投入品结构调整力度,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培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试点和化肥减量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分区域推进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工作,在销售源头上进行遏制。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项目,在粮油、蔬菜和果树上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在核心示范片推广有机无机配方肥,实现核心示范片化肥使用量减少,示范带动绿肥种植还田和秸秆的资源化利用。
4.开展“零废弃”村庄建设试点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适宜城口县山区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分类模式,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探索“源头二分、定期收运、分类处置、积分挂钩”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通过源头精准分类、回收减量、循环利用、积分奖惩、智能监管等方式,实现垃圾投放、回收、循环、利用“全生命”周期智慧化管控,完善乡村可持续废弃物治理体系,通过全民参与环保行动建设“零废弃”村庄,形成可供推广的运行模式。
(四)强化生活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市级部署,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落实“限塑令”要求,强化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使用管理。发布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推动餐饮、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提供剩菜打包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落实《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落实快递行业塑料制品禁限要求,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逐步降低运营成本。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2.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示范小区(单位)创建,有序创建示范亮点,建立各类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引导居民对家庭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出售可回收物。积极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到2025年底,全县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完善分类收运系统建设。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分类投放模式。不断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前端厨余分类准确投放、收集、运输。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鼓励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开展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
3.推进生活固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应急保障设施和体系。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农村地区在推行城乡一体处置其他垃圾基础上,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进城镇污水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实现污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排查工作,杜绝违法倾倒污泥等现象。到2025年,建成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提升全县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协同处理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
4.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制定《城口县再生资源管理办法(暂行)》,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依托现有的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资源化利用。构建“前端收集—中转运输—末端精细分拣处理”的可回收物规范收运体系,并建立可回收物收运、转运过程台账。利用大中型转运站等场所建设“两网融合”物资集散基地,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回收拆解设施。到2025年,“两网融合”服务点新增120个,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个。
5. 大力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
落实《重庆市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编制静脉产业园规划,与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充分衔接,突出静脉产业园建设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探索ABO、PPP等模式,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参与静脉产业园建设运营,鼓励企业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以联合体的形式建设静脉产业园。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静脉产业园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围绕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中心、废旧汽车拆解中心、城市垃圾及污泥回收处理中心等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污泥、城市垃圾、再生资源、医疗废物等处置利用功能,打造工艺技术水平高、协同处置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静脉产业园。
(五)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将工程渣土减排纳入城市规划以及各类重大市政规划中,合理选择和布局建设用地,严控开发建设强度,减少土方开挖。加强建筑垃圾过程管控,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推广施工新技术和新材料,减少材料运输、储存、安装等环节的损坏,避免不必要的包装。落实《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提升建筑品质与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
2.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强化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处置许可管理。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推进“文明工地”、“绿色工地”创建。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和单位运输车辆规范管理,鼓励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参与建筑垃圾收集。落实建筑垃圾收运流程相关规定,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应分类堆放,并由承运单位进场清运并送至指定的处置场所进行消纳、资源化利用和填埋。
3.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逐步推进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变废为宝”的方式转化成产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以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初见成效。
(六)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
及时掌握新建涉危废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查清危险废物管理现状,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防控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核把关,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托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建设,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监管,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全程跟踪和信息追溯。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2.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对新建涉危废企业监管力度,提升重点产废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消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两张皮”问题。推进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以汽车维修废机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完善危废暂存间设施,建立健全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
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城口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暂存设备、设施,实现乡(镇)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工作,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加强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可回收的输液瓶(袋)使用后应专门收集,严禁混入针头、棉签、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并统一由具备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逐步推动采用物联网技术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置进行全程监控管理,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完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前,建成城口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提升全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
(七)健全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
1.健全无废城市建设五大体系
完善城口县“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完善城口县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决策部署,加强与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南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企业的合作,筛选推广适用于城口固体废物治理及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等生态环境适用技术。
完善城口县“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发布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激励相关企业主动开展各类废物减量和处理处置工作。
完善城口县“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以城口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基础,探索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强化“无废城市”全民共建共享。创新“无废城市”宣传方式,坚持以“农”为基础、以“文”为灵魂、以“旅”为载体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思路,紧扣“巴山原乡·生态城口”定位,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文化增值、全域旅游发展的支撑力和传播力,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农文旅融合总体布局中。按照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制定完善城口“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景点、小区、医院等创建一批“无废城市细胞”。构建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行动体系,提升全县人民群众“无废城市”建设参与度、知晓率与满意度。
2.强化无废城市区域合作交流
加强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部署,依据川渝两地《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川渝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协议》,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推进万源、宣汉等毗邻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固体危废(包括医疗废物)的协同管理与处置,解决垃圾、固废等跨界“漂流”的问题。加强与万源、宣汉两地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信息共享,推动固体废物及时规范化处置。
深化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议》,建立完善跨区域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以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强化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环境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行为。强化交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协调联动,通过压力传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责任。
3.总结凝练无废城市特色亮点
推进锰钡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基本完成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电解锰渣场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国控断面水质考核稳定达标,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基本实现锰行业转型发展;建设锰行业历史遗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促进建材行业协同处置锰钡矿渣,完善锰钡渣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产业链。
开展“零废弃”村庄建设试点。探索“源头二分、定期收运、分类处置、积分挂钩”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通过全民参与环保行动建设“零废弃”村庄,形成可供推广的运行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监督检查,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等。
(二)强化任务落实
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按照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的要求,列出时间表,把责任压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
(三)强化考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工作。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跟踪调度督查机制,各项任务牵头单位每年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考核问责,对相关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强化方案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做好2023年中期评估和2025年总结评估,全面分析总结实施效果,提出评估改进意见,促进方案目标实现。
(四)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争取国家及市级资金支持。县级财政应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筹集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项目特点,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属性 |
单位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牵头单位 |
1 |
工业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必选指标 |
吨/万元 |
0.38 |
0.3 |
县生态环境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必选指标 |
吨/万元 |
/ |
以产生年为基准,逐年降低 |
县生态环境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必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自选指标 |
个 |
/ |
5 |
县经济信息委 | ||
5 |
开展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 |
自选指标 |
个 |
/ |
1 |
县经济信息委 | ||
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必选指标 |
% |
18.75 |
力争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6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7 |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
可选指标 |
% |
/ |
完成市级下发任务 |
县发展改革委 | ||
8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必选指标 |
% |
97.37 |
98 |
县生态环境局 | |
9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必选指标 |
% |
/ |
以产生年为基准,逐年提升 |
县生态环境局 | ||
1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必选指标 |
% |
/ |
逐年下降 |
县生态环境局 | |
11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可选指标 |
% |
/ |
100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12 |
主要农业固体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农业源头减量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个数 |
自选指标 |
个 |
绿色食品27个,有机食品10个 |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名牌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及特质农品达到35个以上 |
县农业农村委 |
13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必选指标 |
% |
87.8 |
90 |
县农业农村委 | |
14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必选指标 |
% |
82.17 |
90 |
县农业农村委 | ||
15 |
农膜回收率★ |
必选指标 |
% |
/ |
90 |
县供销合作社 | ||
16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乡镇覆盖率 |
自选指标 |
% |
/ |
100 |
县农业农村委 | ||
17 |
化学农药施用量下降幅度 |
自选指标 |
% |
/ |
逐年下降 |
县农业农村委 | ||
18 |
化学肥料施用量下降幅度 |
自选指标 |
% |
/ |
逐年下降 |
县农业农村委 | ||
19 |
生活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必选指标 |
吨 |
40521.6 |
达到峰值后逐年降低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可选指标 |
% |
55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21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可选指标 |
% |
60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22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
可选指标 |
% |
/ |
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
中邮城口分公司 | ||
23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必选指标 |
% |
20 |
3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24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可选指标 |
% |
21579吨 |
逐年上升 |
县商务委 | ||
25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必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卫生健康委 | ||
26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必选指标 |
% |
/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27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必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28 |
建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必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9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必选指标 |
% |
建筑垃圾均填埋处理 |
>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0 |
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 |
危险废物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必选指标 |
% |
/ |
以产生年为基准,逐年降低 |
县生态环境局 |
31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必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卫生健康委 | ||
32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可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33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必选指标 |
/ |
/ |
制定“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 |
县无废办 |
34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必选指标 |
/ |
/ |
建立协调机制并持续运行 |
县无废办 | ||
35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可选指标 |
/ |
纳入 |
纳入 |
县无废办 | ||
36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 |
可选指标 |
/ |
/ |
23 |
县无废办 | ||
37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必选指标 |
万元 |
/ |
44122.28 |
县无废办 | |
38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可选指标 |
% |
县级2家、市级7家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39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可选指标 |
% |
0 |
100(1家) |
县生态环境局 | ||
40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必选指标 |
|
/ |
建立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 |
县生态环境局 | |
41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可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42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必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 | ||
43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可选指标 |
%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44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可选指标 |
% |
/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45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可选指标 |
% |
/ |
80 |
县生态环境局 |
46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可选指标 |
% |
/ |
90 |
县生态环境局 | ||
47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必选指标 |
% |
/ |
90 |
县生态环境局 | ||
48 |
特色指标 |
锰行业转型发展 |
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工作完成率 |
自选指标 |
% |
/ |
100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类型 |
措施 |
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推进锰钡行业转型升级 |
全面完成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
落实《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渝锰整改办〔2021〕5号)要求,对全县锰行业企业开展分类评估,制定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奖补政策。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
2 |
强化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对不能满足开采、环保、安全、产能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的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含电解锰渣场)有序实施退出。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 ||
3 |
开展锰行业退出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
组织对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电解锰渣场退出过程中的空气污染、水质恶化、生态破坏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链条、全覆盖检查,彻底排查全县锰污染风险隐患。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 | |
4 |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成遗留地块污染整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常态化巡查检查,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完成生态系统修复,全面提升整改成效。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5 |
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协同改善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6 |
2024年底前,完成27个锰矿矿山的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工作。 |
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7 |
加强锰钡矿渣资源化利用 |
加大与企业的合作力度,全力推进锰渣、钡渣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切实提升锰钡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鑫城建材、君鑫旺建材等企业,消纳使用锰、钡冶炼炉渣和锰、钡矿弃渣。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 |
8 |
深入谋划锰渣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建设锰行业历史遗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推动城口县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 。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 ||
9 |
加快推进锰钡行业转型升级 |
利用现有硅锰合金企业的冶炼高炉,重点以国标硅锰合金、中低碳锰铁、金属硅等产品为方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铁合金产业将向着节省能源和劳动力、技术简单可靠、操作容易、投资省的技术方向发展,推进智能化生产与人工智能应用,打造科技型企业。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10 |
引进有实力、有资源的企业,与当地现有硅锰合金企业进行整合,技改铁合金加工生产线,促进行业转型。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11 |
依托城口丰富的钡矿资源条件,重点以钡粉、石油加重剂等产品为主线,实施钡粉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结合,高起点布局钡新材料产能,推动钡产业转变发展模式,利用“飞地经济”实现从初加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12 |
利用石油加重剂等项目实现低品位碳酸钡混生矿的综合利用和绿色开发。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13 |
深化工业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以“双碳”为引领工业绿色发展 |
推动全县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
14 |
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 ||
15 |
全面推行“生态+”“+生态”的绿色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 | ||
16 |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促进工业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加强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根据国家和市级产业准入规定,遵循“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禁审批“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项目。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 ||
17 |
以重庆城口工业园区为重点,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强化铁合金冶炼、水泥制品制造等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
18 |
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 | ||
19 |
至2025年,创建绿色工厂5家,重庆城口工业园区建成绿色园区。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 | ||
20 |
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全面推动实施《城口县绿色矿山建设改革工作方案》,以高发钡矿绿色矿山整合建设项目为示范, 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压实生产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新建矿山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在投产前建成绿色矿山,大中型矿山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建成绿色矿山,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 | |
21 |
以前河、任河两大流域为重点,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委 | ||
22 |
以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范围区域内矿山为重点,加快煤矿损毁土地、露天采石场、煤矿采空区等恢复治理,开展煤矿山、建材和非金属矿山污染综合整治。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 | ||
23 |
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
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
以城口老腊肉、城口山地鸡、食用菌、中药材等为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园,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乡镇围绕中蜂、茶叶、核桃、笋竹、冷水鱼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建设特色产业提升示范基地,引导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基地。 |
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 |
24 |
积极培育特色业态,开发特色化、多元化产品,提升乡村特色产业的附加值,以加工流通延伸产业链,以信息技术打造供应链,以品牌建设提升价值链,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 | ||
25 |
加强特色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管理,壮大“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 |
县农业农村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26 |
力争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重庆名牌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及特质农产品达到35个以上。 |
县农业农村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27 |
深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持续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适应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的设施装备。 |
县农业农村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28 |
加大对畜禽养殖单位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农业农村委 | ||
29 |
强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落实《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废弃农膜有偿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使用加厚地膜,探索地膜使用量控制机制,推进减量替代。 |
县供销合作社 |
县农业农村委、相关乡镇(街道) | ||
30 |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推广应用,实施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通过“群众收集、有偿回收、集中处理”的基本模式,带动全县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
县农业农村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31 |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以粮食作物重点产区、种植大户、种植企业以及大巴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以玉米、薯类、油菜、大豆秸秆为主要对象,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为重点利用方向,开展秸秆还田利用。 |
县农业农村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32 |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广精准施肥,逐步推进全域化肥农药减禁工程。 |
县农业农村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33 |
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示范项目,在粮油、蔬菜和果树上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 |
县农业农村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34 |
开展“零废弃”村庄建设试点 |
探索“源头二分、定期收运、分类处置、积分挂钩”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通过全民参与环保行动建设“零废弃”村庄,形成可供推广的运行模式。 |
龙田乡人民政府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5 |
强化生活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
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市级部署,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落实“限塑令”要求,强化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使用管理。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 |
36 |
发布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议书,推动餐饮、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
县商务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 | ||
37 |
推动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相关县级部门 | ||
38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提供剩菜打包服务,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
县商务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 | ||
39 |
统筹布局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 |
县交通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40 |
落实《重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落实快递行业塑料制品禁限要求,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 |
中邮城口分公司 |
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 | ||
41 |
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逐步降低运营成本。 |
中邮城口分公司 |
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 | ||
42 |
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 |
中邮城口分公司 |
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 | ||
43 |
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 |
中邮城口分公司 |
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 | ||
44 |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示范小区(单位)创建,有序创建示范亮点,建立各类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45 |
引导居民对家庭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出售可回收物。积极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46 |
完善分类收运系统建设。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站等设施设备,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分类投放模式。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47 |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48 |
不断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前端厨余分类准确投放、收集、运输。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49 |
鼓励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开展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乡镇(街道) | ||
50 |
推进生活固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
加快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应急保障设施和体系。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街道) | |
51 |
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台账,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 ||
52 |
农村地区在推行城乡一体处置其他垃圾基础上,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农业农村委、相关乡镇(街道) | ||
53 |
推进城镇污水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实现污泥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
54 |
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排查工作,杜绝违法倾倒污泥等现象。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
55 |
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
制定《城口县再生资源管理办法(暂行)》,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依托现有的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资源化利用。 |
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 | |
56 |
构建“前段收集—中转运输—末端精细分拣处”的可回收物规范收运体系,并建立可回收物收运、转运过程台账。 |
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57 |
利用大中型转运站等场所建设“两网融合”物资集散基地,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
县商务委 |
县供销合作社、县住房城乡建委 | ||
58 |
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回收拆解设施。 |
县商务委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59 |
大力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 |
落实《重庆市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编制静脉产业园规划。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60 |
探索ABO、PPP等模式,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参与静脉产业园建设运营,鼓励企业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以联合体的形式建设静脉产业园。 |
县商务委、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61 |
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静脉产业园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62 |
围绕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中心、废旧汽车拆解中心、城市垃圾及污泥回收处理中心等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污泥、城市垃圾、再生资源、医疗废物等处置利用功能。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63 |
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
将工程渣土减排纳入城市规划以及各类重大市政规划中,合理选择和布局建设用地,严控开发建设强度,减少土方开挖。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64 |
加强建筑垃圾过程管控,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65 |
推广施工新技术和新材料,减少材料运输、储存、安装等环节的损坏,避免不必要的包装。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66 |
落实《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提升建筑品质与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 | ||
67 |
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
强化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处置许可管理。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交通局 | |
68 |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推进“文明工地”、“绿色工地”创建。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 | ||
69 |
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规范管理,鼓励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参与建筑垃圾收集。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交通局 | ||
70 |
落实建筑垃圾收运流程相关规定,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应分类堆放,并由承运单位进场清运并送至指定的处置场所进行消纳、资源化利用和填埋。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交通局 | ||
71 |
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推进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以“变废为宝”的方式转化成产品。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经济信息委 | |
72 |
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 | ||
73 |
以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
74 |
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力度。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
75 |
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 |
及时掌握新建涉危废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流向和利用处置情况,查清危险废物管理现状,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防控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核把关,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县生态环境局 |
|
76 |
依托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建设,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监管,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全程跟踪和信息追溯。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77 |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78 |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开展联合惩戒。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79 |
依法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 | ||
80 |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能力 |
强化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加强新建涉危废企业监管力度,提升重点产废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 | |
81 |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消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两张皮”问题。 |
县生态环境局 |
| ||
82 |
推进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
县生态环境局 |
| ||
83 |
以汽车维修废机油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为重点,完善危废暂存间设施,建立健全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84 |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城口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暂存设备、设施,实现乡(镇)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 |
县卫生健康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
85 |
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工作,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
县卫生健康委 |
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乡镇(街道) | ||
86 |
加强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可回收的输液瓶(袋)使用后应专门收集,严禁混入针头、棉签、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并统一由具备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 |
县卫生健康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
87 |
逐步推动采用物联网技术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置进行全程监控管理,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卫生健康委 | ||
88 |
加快完善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卫生健康委 | ||
89 |
健全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 |
健全无废城市建设五大体系 |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
县无废办 |
相关县级部门 |
90 |
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 |
县无废办 |
相关县级部门 | ||
91 |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 |
县无废办 |
相关县级部门 | ||
92 |
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决策部署,加强与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南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及环保企业的合作,筛选推广适用于城口固体废物治理及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等生态环境适用技术。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 | ||
93 |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 | ||
94 |
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发布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激励相关企业主动开展各类废物减量和处理处置工作。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95 |
以城口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基础,探索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数据共享机制。 |
县无废办 |
相关县级部门 | ||
96 |
加强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 ||
97 |
全力营造无废城市建设氛围 |
构建全民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行动体系,提升全县人民群众“无废城市”建设参与度、知晓率与满意度。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98 |
坚持以“农”为基础、以“文”为灵魂、以“旅”为载体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思路,紧扣“巴山原乡·生态城口”定位,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文化增值、全域旅游发展的支撑力和传播力,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农文旅融合总体布局中。 |
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 |
县经济信息委 | ||
99 |
按照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制定完善城口“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景点、小区、医院等创建一批“无废城市细胞”。汇总各县级部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情况,定期调度“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进度。 |
县生态环境局 |
| ||
100 |
制定“无废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无废机关”创建标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作用,创建5家“无废机关”。 |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
101 |
负责制定“无废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无废学校”创建标准,创建3个“无废学校”。 |
县教委 |
| ||
102 |
制定“无废景区”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无废景区”创建标准,创建3个“无废景区”。 |
县文化旅游委 |
| ||
103 |
制定“无废小区(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无废小区(社区)”创建标准,创建5个“无废小区(社区)”。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
104 |
制定“无废村”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无废村”创建标准,创建3个“无废村”。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农业农村委 | ||
105 |
制定“无废工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无废工厂”创建标准,创建3个“无废工厂”。 |
县经济信息委 |
| ||
106 |
制定“无废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实际情况制定“无废医院”创建标准,创建1个“无废医院”。 |
县卫生健康委 |
| ||
107 |
强化无废城市区域合作交流 |
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战略部署,依据川渝两地《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川渝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协议》,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
县生态环境局 |
| |
108 |
统筹推进万源、宣汉等毗邻区域生活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固体危废(包括医疗废物)的协同管理与处置,解决垃圾、固废等跨界“漂流”的问题。 |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 ||
109 |
加强与万源、宣汉两地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信息共享,推动固体废物及时规范化处置。 |
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委 |
| ||
110 |
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议》,建立完善跨区域环保、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
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
| ||
111 |
以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强化敏感区域、重点污染源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环境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行为。 |
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 ||
112 |
强化交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的协调联动,通过压力传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责任。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完成时限 |
工程投资(万元) |
一、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深化工业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
1 |
低碳示范建设 |
积极引导农特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试点示范。 |
县经济信息委 |
2021-2025 |
2000 |
2 |
城口县锰行业历史遗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 |
本项目拟建年产22.13万吨/年水泥掺加料生产线1条,年产2.28万吨免烧砖生产线1条,并生产副产品氨水(10%)0.9万吨/年。采用高温焙烧工艺制备水泥掺加料,采用消化脱氨+混料压制工艺制备免烧砖;同时配套相关的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生产辅助设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3514.28 |
3 |
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
全面启动全县绿色矿山建设,至2025年,力争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60%,生产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800 |
4 |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对全县670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和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3816 |
二、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 |||||
5 |
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 |
在粮油、蔬菜和果树上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在核心示范片推广有机无机配方肥,实现核心示范片化肥使用量减少。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400 |
6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
新建或改扩建粪污收集池、发酵池、储存池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干湿分离机、排污泵、翻耙机、提升泵等相关设施设备;自动清粪设备、节水设备、防疫消毒等设备。农家肥生产、烘干、打包等设施设备,厂房建设。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4000 |
7 |
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项目 |
依托城口县资源优势,引导各村选择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1000 |
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
8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推广使用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完善垃圾转运系统。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800 |
9 |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再生资源相匹配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个,力争建成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站,同时建设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 |
县商务委 |
2021-2025 |
4000 |
10 |
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 |
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配套处理餐厨垃圾10吨、市政污泥10吨,主要工艺为餐厨垃圾预处理+污泥干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12192 |
11 |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升级项目 |
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5000 |
四、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
12 |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
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一个。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1500 |
13 |
绿色建筑建设 |
提高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和零排放建筑比例。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1000 |
五、深化监管和处置利用能力建设,切实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
14 |
城口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
总占地面积3686.75m2,厂区由处置厂房、接受贮存房、应急冷冻库、综合楼、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组成。拟建项目服务范围为城口县境内乡镇以上城镇辖区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采用高压蒸汽灭菌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t/d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100 |
15 |
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化建设 |
推动建立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3000 |
总投资合计 |
44122.28 |
一图读懂: